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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辽宁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 (有机化工、塑料制品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、商砼及沥青搅拌站)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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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生态环境大气处信息 时间:2025年09月12日

  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,突出精准、科学、依法治污,根据《辽宁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办法》(辽环发〔2023〕44号),我厅组织编制了《辽宁省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(有机化工、塑料制品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、商砼及沥青搅拌站)》,详见附件。

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