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1传媒

91传媒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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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时间:2015年06月02日

 

一、受理机构 

  91传媒 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,负责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。 

  受理时间:上午 8:30-11:30,下午 13:00-17:00(节假日除外); 

联系电话:024-62788517、024-62788519,传真:024-62788500; 

电子信箱:hbtzwgk@163.com

  通信地址: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; 

  邮政编码:110161。 

  二、申请方式 

  (一)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应填写《91传媒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《申请表》可以在辽宁省环境保护厅网站下载,也可以到本机关领取。 

  (二)申请人对申请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,若有可能,可提供该信息的发布时间、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。公民提出申请时,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;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应当同时提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

(三)申请人可到本机关直接办理申请,也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、传真等渠道受理。

1.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电子邮箱即可。

2.书面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
三、申请处理

  本机关接到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,提出政府信息申请后,审查申请内容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。办理政府信息申请时,本机关在收到《申请表》后,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,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告知申请人不能及时公开的原因。

 

附件: